琉球建设,需要国家的统筹安排,轻描淡写不得!
(三)、启动《中日关于琉球群岛治权交还中国的协定》的政治谈判,并同时宣布成立琉球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实行两条腿并行的方针! 1、向日本明确提出收回琉球群岛治权的要求 中国政府向日本发出照会,向全世界发出声明,明确提出中国收回琉球治权的要求。(其理论依据请参照拙作《收回琉球群岛治权,中国政府应该乘势而为》一文) 2、向日本明确提出启动《中日关于琉球群岛治权交还中国的协定》的政治谈判的要求,提出谈判的时间、地点,谈判层级、谈判的目标,最后达成协议的时间范围。 3、中国做好谈判的一切准备 包括谈判的目标、策略、方针、政策、对策、时间设置、地点设置、层级设置。
启动琉球群岛治权的交还问题谈判工作,含糊不得! (四)、组建琉球自治区法律工作推进委员会 在向日本及全世界宣布收回琉球群岛治权的同时,国家同时组建琉球自治区法律工作推进委员会。 1、由琉球人民向中央推荐熟悉琉球事务和法律的优秀爱国人士 按照一定程序,由琉球人民推荐琉球人民中优秀的爱国人士,他们具有丰富的琉球人脉,精通琉球历史,精通琉球过去和现在实施的法律,在琉球具有崇高的威望,并且祖籍在祖国大陆的、曾经见过日本屠杀琉球人民的社会贤达! 由中央发给聘任书。 2、广泛征召选聘国内法律界、史学界、政界、军界、外交、政协、人大等杰出人士,组成琉球自治区法律工作推进委员会的国内专家组。由中央发给聘任书。
4、琉球自治区法律工作推进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就是要研究如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与琉球群岛上现行的法律在不违犯国家的宪法大原则下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出适合琉球自治区的法律,作为琉球自治区依法行政的依据。 组建琉球自治区法律推进委员会的工作,缓慢不得! (五)、筹备成立琉球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国政府宣布即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琉球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等组织机构,现在进入筹备阶段。 1、琉球自治区人民的属性
琉球人民是地地道道的炎黄子孙,是实实在在的中华儿女,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是琉球自治区建设的主要力量,是中国千年发展的生力军! 2、整合琉球群岛优秀的各党各派,成立中国共产党琉球自治区特别委员会 琉球人民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中绝大部分心向祖国,团结一切热爱祖国的爱国人士,追求国家的完全统一和领土的完整,追求琉球人民的幸福未来,他们代表中华民族中琉球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琉球人民的前进方向,代表了琉球人民的根本利益,他们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一部分,因此,他们的行为符合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可以组建中国共产党琉球特别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可以不追求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中国共产党琉球自治区特别委员会的组成,可以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预定程序进行,并成立中国共产党琉球特别委员会,由党的中央委员会任命特别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纪检书记等人选! 3、组建琉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区政治协商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 在琉球自治区党委领导下,通过一定程序产生第一届琉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琉球自治区政治协商会议和琉球自治区人民政府。 琉球自治区党委通过广泛的工作,团结广大的琉球人民,扎实推进琉球治权回归中国的步伐,在琉球岛内岛外,发动人民迫使日本早日交还琉球治权,早日让自治区各级人大、政协、政府等各个机构适时开展工作,为琉球人民服务,为祖国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