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目前尚无证据显示,中国将为其未来国产航母装备隐身舰载机,但作为新兴的航母国家,客观需求与技术发展决定了中国必然将为自己的航母配备此类装备。相比之下,似乎在航母与隐形战机方面走得更早更远的美国更具优势,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得益于自身在重型隐身舰载机方面的装备理念、技术特点与发展方式上的优势,或将取得对美国类似装备的非对称优势。 为何有此观点?最大的一个理由就是,相比美国,中国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实现隐形战机上舰。 尽管美国是目前世界上研发舰载机经验最丰富的国家,但中国却有能力在美国之前,将隐形战机搬上航母。原因很简单,就是F-35战机的多国联合研发模式拖住了美国的后腿。 目前,在参与F-35项目研发的国家中,即使像英国这类一级合作伙伴,所承担的费用也不到全部的25%。而且,该型战机的主要研发工作均集中在美国。因此,F-35实际上是一款国际出钱、美国研发的装备。但正因如此,美国在研发过程中就不得不在一举开发三个型号的同时,照顾多国的实际需要。这就造成试图面面俱到、但最终“面面不到”的结果。更严重的是,长期的技术瓶颈不仅使该型战机原本具备的技术优势被逐渐消磨,同时,包括美国在内的研发各国对F-35的信心也在逐渐消退。 相比之下,尽管不排除未来中国向国际上输出歼-20战机或相关技术的可能,但在可预见的未来,该型战机亦如F-22对美国一样,是不可过度示人的“国之利器”。因此,中国在研发过程中,只需考量自身的技术需求,加之四代机研发与三代机升级项目之间的“反哺”式互相促进,使得歼-20战机的成熟过程将比F-22战机更加顺利。结合在歼-15上获得的重型舰载机技术,中国完全有能力在F-35有效舰载化之前,研发出成熟的歼-20舰载型。 此外,相比F-35,中国的歼-20战机更适合作为舰载机使用。 尽管都是隐身战机,但中国的歼-20相比美国的F-35,在设计理念上要相对保守。后者试图通过研发三种具备高度通用化的型号,兼顾空军、海军与海军陆战队的需要。相比之下,至少截至目前,中国的歼-20战机仍是一款纯种的空军型战机。但事实上,正是F-35的这种技术兼顾尝试,使相对保守的歼-20战机相比其更适合作为舰载机。 如果仔细分析F-35战机的三种型号,不难发现,其实只是常规起降与短距/垂直起降两种类型,美国试图使这两类战机具备80%左右的通用性。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原因很简单:如果这种设想实现,那就意味着,在常规起降战机上,必须兼具诸多短距/垂直起降战机的技术结构,此举不仅将大幅增加原已不堪重负的机体复杂程度,同时,由此造成的超重也将极大限制其作为舰载机的有效使用。但如果这种设想不能实现,那将意味着F-35核心设计理念的失败,结果将不仅仅是某种型号的F-35战机不能正常服役,更可能是整个F-35战机计划的流产。 与F-35不同,将歼-20应用在岸基与舰载航空兵似乎是必然的趋势,中国对未来主力战机的选型掌握得很正确。尽管中国曾调研过英国的“鹞”式短距/垂直起降战机,并在国产歼-8战机上进行过类似改进,但中国意识到,受制于过于独特的战场应用与技术局限,该型战机不仅难以成为未来战机的主要发展方向,短期内也无法适应中国国情。因此,中国并未在第四代战机的研发过程中,试图发展此类方案。立足于不同军种需要而进行的技术改进,以后将集中在子系统,如雷达攻击模式与挂载武器方面的改变与升级。因此,得益于中国在对待“技术兼顾”问题上的冷静态度,歼-20战机更加适合作为舰载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