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计 借尸还魂
【计名探源】 借尸还魂:原意是说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用在军事上, 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没有作 为的势力来达到我方目的的策略。战争中往往有这类情 况,对双方都有用的势力,往往难以驾驭,很难加以利用。而没有什 么作为的势力, 往往要寻求靠山。这个时候,利用和控制这部分势力,往往可以达到取胜的目的。 秦朝实行暴政,天下百 姓“欲为乱者,十室有五。”大家都有反秦的愿望,但 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也就难成大事。秦二世元年, 陈胜、吴广被 征发到渔阳戍阳。当这些戍卒走到大泽乡时,连降大雨,道路被水淹没,眼看无法 按时到达渔阳了。秦朝法 律规定,凡是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戍卒一律处斩。陈 胜、吴广知道,即使到达渔阳,也会误期被杀,不如一拼,寻求一 条活路。他们知 道同去的戍卒也都有这种思想,正是举兵起义的大好时机。陈胜又想到,自己地位 低下,恐怕没有号召 力。当时有两位名人深受人民尊敬,一个是秦始皇的大儿子扶 苏,温良贤明,已被阻险狠毒的秦二世暗中杀害,老百姓却不 知情;另一个是楚将 项燕,功勋卓著,爱护将士,威望极高,在秦灭六国之后不知去向。于是陈胜,公 开打出他们的旗 号,以期能够得到大家拥护。他们还利用当时人们的迷信心理,巧 妙地作了其他安排。有一天,士兵做饭时,在鱼腹中发现 一块丝帛,上写“陈胜王” (这个王字是称王的意思),士兵大惊,暗中传开。吴广又趁夜深人静之时,在旷野 荒庙中学狐 狸叫,士兵们还隐隐约约地听到空中有“大楚兴,陈胜王”的口号。他 们以为陈胜不是一般的人,肯定是“天意”让他来领 导大家的。陈胜、吴广见时机 已到,率领戍卒杀死朝廷派来的将尉。陈胜登高一呼,揭竿而起。他说:我们反正 活不成 了,不如和他们拼个你死我活,就是死,也要死出个样儿来。于是,陈胜自 号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占大泽乡,乡下云集 响应,节节胜利,所向披靡。后来, 部下拥立陈胜为王,国号“张楚”。
【原文】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译文】有用的事物,不要利用;没有用的事物却要加以利用。凭借没有用的事物,不是我被控制,而是别人被我控制。
【按语】换代之际,纷立亡国之后者,固借尸还魂之意也。凡—切寄兵权于人,而代其攻守者,皆此用也。
【译文】改朝换代的时候,纷纷把亡国的君王的后代拥立起来,当然是借尸还魂的计谋。凡是把兵权交给别人,但自己掌握进攻防守的权力的人,也是用的此计。
关键在于,要「凭借没有用的事物」,换言之,尽量利用有利用价值但是却没有自我控制或者不会利用自己价值的人。这样子,才可以充分发挥手中棋子的作用,同时又不会有被棋子反噬一口的危险。如果被控制的人有自主的能力,那么大概就会与控制者展开控制与反控制之争了,到头来只能白白便宜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