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推进网络空间领域建设。促进通信卫星等通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大力发展网络安全、电磁频谱资源管理等技术、产品和装备。推动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工程实施。优化军工电子信息类试验场布局和建设,在服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二十一)支撑海洋领域建设。推进海洋领域军民试验需求和试验设施统筹,加快深远海试验场建设。大力发展水下探测、信息传输与安全等技术,提高海洋综合感知能力。推动深海空间站、核动力海上浮动平台和深海大洋监测装备建设,积极研发高等级专业破冰船、极地自破冰科学考察船、极地救助船、极地半潜运输船、极地资源勘探船及极地专用核心配套设备、材料等,支撑海洋领域重大工程。 六、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二十二)发展典型军民融合产业。加强现有投资渠道统筹,优化投资方向。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核反应堆和先进核电技术,加快实施先进核能示范工程,提升核燃料循环产业规模和竞争力,推进核技术应用并实现产业化。积极引导支持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促进应用服务创新和规模化应用。加强民用飞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产业化进程。调整优化民用船舶产业结构,发展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发展军民两用的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技术产业。 (二十三)培育发展军工高技术产业增长点。充分发挥军工单位在人才、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优势,支持军工高技术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动态保军能力。优选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产品和项目,编制发布《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和《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对列入目录且应用效果好、实现工程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十四)以军工能力自主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gjjqzjl) |